<%@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65001"%> 《湛江市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 湛江人才网-湛江人才市场-湛江求职、湛江招聘尽在五洲人才网
五洲人才网
用户名
密 码
认证码  2145
个人 企业 院校
 
个人注册 企业注册 院校注册
  资讯信息
   谈天论地
   晋升之道
   职场讲述
   健康休闲
   精英人物
   政策法规
本站首页 资讯信息 资讯文章
《湛江市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五洲人才网     添加人员:wuzhou   添加时间:2009-3-27 8:47:39  访问次数:348
  
湛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湛府[2004]134号
--------------------------------------------------------------------
印发《湛江市招录国家公务员
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湛江市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湛江市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提高招录工作的水平和公信度,根据国务院《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暂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招录担任主任科员(含)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条 招录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招考计划和公告
 
第四条  拟招录人员的单位,根据缺编人数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招录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逐级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审核招录计划前,需经当地编制部门对拟招录人员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招录计划,在上报湛江市委组织部之前,还需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条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全市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人员招录计划。
第六条  湛江市人事局负责汇总审核全市的招录计划,并报市领导批准后上报广东省人事厅审批。
第七条  湛江市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批准的招录计划,将招录的具体指标下达给有关单位。
 第八条  招录单位根据下达的指标,针对招考的职位按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报考条件,按本章第四条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和湛江市人事局按管理权限汇总核准各职位的报考条件。
第九条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审批的招录计划和核准的各职位报考条件发布招考公告。
 
第三章  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十条  湛江市人事局负责报名的组织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前,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商各招录单位或系统主管部门,研究各职位报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制定具体报名实施方案,统一审核标准;
(二)报名过程中对各考生资格审核,按统一实施方案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审核标准;
(三)在规定的报名期内,考生的报名资料由招录单位或系统主管部门派出的审核人员初审后,交由湛江市人事局审核人员复核;
(四)对考生报考资格存在疑问或争议时,由湛江市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报名结束至笔试前,审核人员对已经接受报名的考生资料再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通知考生,可由其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或退考。
第十一条  经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湛江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
第十二条  凡不符合招考公告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证实,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第四章  笔试
 
第十三条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务工作由湛江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湛江市人事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公告的规定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面试
 
第十五条  面试由省统一命题,具体考务工作由湛江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面试所需考官,由湛江市人事局负责从市考官库中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程序如下:
(一)根据面试考生人数确定所需考官人数;
(二)由考区主考或考区主考指定专人从考官库中等额随机抽取考官和一定数量的备选考官作为考官缺席时依次递补使用;
(三)每半天的考官分组由考务管理员组织考官抽签确定。每个面试组的主考官由考区主考从考官中指定,每半天抽签一次确定组别。主考官和考官经抽签确定分组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组别,确需更换组别的,必须经考区主考同意。
第十七条  考生的面试时间和分组由湛江市人事局通过如下程序确定:
(一)每位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所有考生不分职位随机抽签确定在哪半天参加面试;
(二)每半天面试的考生集中封闭后,在考务管理员的组织下,先抽分组签,然后由本组封闭员带到侯考室,面试开始后由封闭员组织依次即时抽顺序签。考生必须按抽签的顺序进场面试,无特殊情况不得申请调整顺序。
第十八条  除考官以外的面试工作人员按如下规定组成:
(一)每面试组设监督员1名,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员担任;
(二)每面试组设计分员2名、封闭员和引导员各1名,由湛江市人事局派员担任;
(三)监督员、计分员、封闭员和引导员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每半天工作的组别。
第十九条  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其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本人。
第二十条  在面试过程中,根据情况邀请有关人员进行巡视、监督、指导。
第二十一条  面试结束后,由湛江市人事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第六章  成绩合成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总成绩合成的比例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三条  湛江市人事局负责按规定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并予以公布。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四条  体检工作由湛江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或由湛江市人事局委托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第二十六条  对有质疑的体检结果,湛江市人事局可组织复检,或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考生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复检的,须经湛江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  当出现体检不合格考生时,招录单位可提出申请并报经湛江市人事局批准后,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职位的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第八章  考核和录用
 
第二十八条  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负责组织,或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委托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第二十九条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第三十条  当出现考核不合格考生时,招录单位可提出申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审批后,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职位的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第三十一条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招考公告和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对有关举报、申诉等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范围组织调查核实作出结论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 付款方式 会员办理 业务流程 成功案例 意见反馈 帮助中心法律声明
服务电话:0759-3342246 3366246 3672667 3661173 投诉电话:0759-2766837 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在线咨询 邮箱:jobs555@163.com jobs555@126.com
五洲人才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1997-2011 job555.net job555.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