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工程 CAEP 就业能力认证项目
项目背景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种问题的出现,不是大学生真正过剩,也不是企业不再需要大学生,而是在大学生能力培养及供需对接方面出现了脱节。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05]35号)中指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也强调指出:“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发证机关
中国就业促进会英文名称: China Association of Employment Promotion(缩写为CAEP)。中国就业促进会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以培养实用人才为目标。业务主管单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了充分发挥中国就业促进会的社会职能,促进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就业群体的重视和支持,使中国就业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整体良性循环,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新生劳动力,开展“CAEP就业能力培训认证”项目,将“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实现有效对接,建立全国范围的“就业促进网络”。
证书介绍
该证书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印制并核发。该证书属于“就业能力证书”,该证书持有者表明已通过该项目中的课程训练和相关考核,具备相应能力和知识,是国家对申请人的岗位专业知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可作为申请人市场就业的凭证之一。该证书带有防伪标识,其序列号为唯一号码,可在 EPE网站查询,全国通用。该证书为中国就业促进会印制并核发。收录入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人才库。
证书样式
参加就业能力实训的学员通过考核,可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颁发的《CAEP就业能力证书》,该证书持有者表明已经通过相应的实训考核,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就业能力。可以作为学员上岗就业的凭证之一。
证书采用特制专用造革草料,颜色为绿色, 证书护套规格30.8cm x 21.8cm。
封面采用凹型烫金,上面为 "CAEP"标,中间为"证书",下面字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就业促进会"。
背面左上方烫有凹型为 " CAEP "标志,右下方烫有凹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就业促进会"监制。
内芯右下方贴有规格2cm x 1cm 防伪激光商标。
粤西总代理:五洲人才网(http://www.job555.net)
联系电话: 0759-2766837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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