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个税明确,各类房产支付税费教你算
继2006年5月29日九部委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后,2006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前者规定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征收期限由2年延长至5年,后者规定了转让房产过程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细则。
2006年8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对外公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确定了已购公房原值的计算公式以及住房转让时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起始时间,对北京市住房转让时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税收优惠、最低交易价格等细则作出明确规定。至此,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尽数出台。
为了让买卖双方明确了解转让房产中所涉及的税收种类、额度以及计算方式,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专业人士特对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商品房在房产交易中所涉及的税收费用进行详细讲解,并且列出各类型房产买卖时所需缴纳税费的计算公式,使您在转让房产前对交易费用有一个了解,对您置业或投资有所帮助。
一、 已购公房(首次上市):
1、房产在5年以内:假设成交价格B元;建筑面积C平方米,装修费用D(有发票)
买方需要交纳费用:
卖方需要交纳费用:
2、房产在5年以上:假设成交价格B元;建筑面积C平方米。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
注1:根据2006年8月10日北京市地税局对外公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已购住房的购房时间,可按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核定证明或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孰先原则确定。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由于合理客观原因,购房人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办理契税手续的,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作为购房时间。
注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 经济适用房
1、房产在5年以内(只能出售给满足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且为原价转让)买入价=卖出价为B元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
备注:买方购买此套房产后其性质仍为经济适用房,如果想要以市场价格上市交易,起始时间为新房产证上的购房时间,即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转让;或于5年内与同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之间进行转让。
2、房产在5年以上(市场价出售)成交价格B元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
注: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 二手商品房
1、(房产在5年以内)
假设当年买入价A元;现成交价格B元;装修费用C元(有发票);购房至今所付的贷款利息总和D元;买入时相关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等;新房还包括公共维修金等)E元。
买方需要交纳费用:
卖方需要交纳费用: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提供,仅供参考)
2、(房产在5年以上)假设现成交价格B元;买入价A元
(以上数据由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
注1:如果该房产为非普通住房,则契税为总房价的3%,即3%B,同时需要交纳差价的营业税=(销售价格-原购房价格)×5.5%,即5.5%(B-A);
注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人士为您总结三大类型房产在交易时所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以及计算公式,希望对您投资置业有所帮助。具体缴费额度应以收缴部门出具单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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