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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地产二手房交易

来源: 浏览次数:1036 发布时间:2006/8/17

 

 

一、个人买卖交换 1、房地产交易申请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共有的提交相应共有证件(原件) 3、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换房协议 4、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原件) 6、《房产测绘报告书》(原件) 7、契税完税凭证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完税凭证或减免手续

二、单位房产买卖交换(在个人买卖交换基础上增加以下资料) 上级机关批文(单位性质属全民的提供国资批文、属集体的提供上级机关批文、股份公司的提供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赠与(在个人买卖交换基础上增加以下资料) 1、赠与公证书(原件)。

四、拍卖(在个人买卖交换基础上增加以下资料) 1、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 2、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含过户证明)、拍卖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力机构同意证明资料(原件)。

 五、房改房上市交易(在个人买卖交换基础上增加以下资料) 1、经原单位加具意见的《湛江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征询意见表》(原件) 2、《湛江市公有住房合同》,《湛江市公有住房售价评估表(二)》,《湛江市市干部、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原件)。

六、房改房换房、退房(在个人买卖交换基础上增加以下资料) 换房、退房协议房改办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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